申請期程:請校(園)於107年4月2日至107年4月27日間逕至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-輔導計畫區填列欲申請類別之「輔導計畫申請表」,並報送本局(詳如作業期程表)。
旨揭輔導計畫請校(園)於107年4月27日(星期五)前「函送」書面資料至本局
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3月2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029377號函辦理。
如附件說明
108學年度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公私立幼兒園輔導」新進輔導人員提報,歡迎有意願且符合資格者於1月31日前檢附資料報局。檢附「專業發展輔導新進輔導人員申請表」1份供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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